关于请求督促开发商办理不动产证的报告
我们是康强三小区4栋一单元、二单元的36户业主,融易资讯网(www.ironge.com.cn),现怀着万分急切的心情,向贵局反应开发商周啟平一直拖延不办理不动产证一事。希望能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,早日办理证件,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,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。具体事实理由如下:
我们于2012年至2014年间,先后同开发商周啟平签订购房合同,购置其建于新兴路与康强街交汇处西北角(白沙完小大门正对面)的二栋商品房,共计36套。喜气洋洋的装修入住新房后,就着手准备资料交予开发商,希望能早日办理不动产证,然而等来的答复令我们心灰意冷。自交了房款后,我们以个人打电话催促或选派代表去他家等方式,洽谈办证事项,已不计其数。以前还口气缓和,能作以解释,近两年来就以各种理由回避或直接告知永远办不了不动产证,并直接回应说:这两栋房子什么证件都没有,你们要怎么告就去告。而且最近我们派代表去他家商量办证一事时,经常被其妻子拒之门外,有时甚至骂骂咧咧,态度极不友好(其妻子张建香,系白沙社区妇女主任,中共党员)。当初签订《商品房售房协议》时就已约定,由甲方周啟平负责办理国土使用证、房产证,甲方并已预收5000元,用于办理房产证款项(见协议第五条、第九条第2项)。
试想,我们用尽了全部积蓄,东凑西借交齐了房款,却因开发商的不作为,办不了证件。钱一分不少的花了,但不能拥有国家承认的属于自己的财产。家里的小孩因没有证件,在家能听到朗朗读书声却不能就近上学。今年,永州市试行“交房即交证”模式,我们不但不能享受政策的红利,而且周啟平的所作所为还与之背道而驰。无数次与其交涉态度蛮横,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,我们只能克制情绪,特向贵局汇报,防止负面影响扩大。
以上诉请完全属实,请本着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,恳请为百姓做主,早日了却我们的心愿,(如今我们选派业主代表到县信访、自然资源等部门请示已3个余月,又了无音讯了),切盼!
此致
请求人:全体业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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